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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重要宏观经济指标解读
27个重要宏观经济指标解读-固定资产投资的分类
2020-05-1927个重要宏观经济指标解读
所谓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也就是固定资产的再生产活动。这个再生产的过程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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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也就是固定资产的再生产活动。这个再生产的过程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固定资产投资的分类有多种标准,标准不同,所划分的类别也不同,具体有以下5个方面。
1.按经济类型分类
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按经济类型进行分类,可分为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港澳台商、外商等。
2.按管理渠道分类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管理渠道进行分类,主要可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技资4个部分。
(1)基本建设技资。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基本建设。它是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所进行的新建、扩建工程及相关工作。基本建设的总投资范围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计划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一些还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而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
·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技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
·国有单位既没有列入基建计划,也没有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2)更新改造投资。更新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的设施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工程和有关工作(不包括大修和维护工程)。该投资的综合范围为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计划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一些还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而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
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技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
国有单位既没有列入基建计划,也没有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2)更新改造投资。更新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的设施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工程和有关工作(不包括大修和维护工程)。该投资的综合范围为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计划进行的更新改造投资单位(项目)和虽未列入本年更新改造计划,但使用上年更新改造计划内结转的投资在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本年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国有企事业单位既没有列入基建计划也没有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质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3)房地产开发投资。这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和附属于其他法人单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的活动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不属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范围。
(4)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没有列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具体包括如下。
·国有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主要涉及以下方面:①使用油田维护费和石油开发基金对油田进行的维护和开发工程;②在煤炭、铁矿、森工等采掘采伐行业用维简费进行的开拓延伸工程;③交通部门用公路养路费对原有公路和桥梁进行的改建工程;④商业部门用简易建筑费建造的仓库工程。
·城镇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所有隶属城市、县城和经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建制的镇领导的集体单位(乡镇企业局管理的除外)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
3.按资金来源分类
根据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同对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
(1)国家预算内资金。这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和更新改造拨款,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资金等。
(2)国内贷款。这是指报告期内企事业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国内借款。它主要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代泊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3)利用外资。这是指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国外资金,主要包括统借统还、自借自还的国外贷款,中外合资项目中的外资,以及对外发行的债券和股票等。国家统借统还的外资是指由我国政府出面同外国政府、团体或金融组织签订贷款协议、并负责偿还本息的国外贷款。
(4)自筹资金。这是指建设单位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
(5)其他资金来源。这是指报告期内收到的除以上各种拨款、固定资产投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建设项目归哪个行业按其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来确定。基本建设按建设项目划分国民经济行业,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及城镇集体投资根据整个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行业来划分。
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个建设项目或一个企业、事业单位而言,它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对于那些联合企业(总厂)所属的分厂属于不同行业的,通常都是按分厂划分行业。
4.按构成分类
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按照工作内容和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其他费用3个部分。
(1)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它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工程主要有:各种房屋建造工程,各种用途设备基础和各种工业窑炉的砌筑工程;为施工而进行的各种准备工作和临时工程及完工后的清理工作等;铁路、道路的铺设,矿井的开凿及石油管道的架设等;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设备进行的试运工作。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它是指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固定资产的标准按财务部门的规定执行。新建单位、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和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都需要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3)其他费用。它是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以外的各种应摊入固定资产的费用。
5.按建设性质分类
建设项目的性质通常可以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五项。对于基本建设性质的划分则有所不同,是按建设项目来划分建设性质的。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及城镇集体投资等则是按整个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情况确定建设性质,房地产开发单位、农村投资、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等投资不划分建设性质。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看建设项目的这5个性质。
(1)新建。一般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单位。有的单位原有的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的也算新建。
(2)扩建。一般是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在厂内或其他地点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或病床用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也作为扩建。
(3)改建。一般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有些企业为充分发挥现有的生产能力,进行填平补齐而增建不增加本单位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车间等行为也属于改建的范畴。
(4)迁建。一般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一般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小贴士
2011年我国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出现了稳健的增长态势,和2010年相比,增幅呈现出平稳回落。截至11月,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同比增长24.5%,较上年同期增幅降低了0.4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总额达到269452.12亿元,较上年同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754.3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的分类有多种标准,标准不同,所划分的类别也不同,具体有以下5个方面。
1.按经济类型分类
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按经济类型进行分类,可分为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港澳台商、外商等。
2.按管理渠道分类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管理渠道进行分类,主要可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技资4个部分。
(1)基本建设技资。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基本建设。它是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所进行的新建、扩建工程及相关工作。基本建设的总投资范围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计划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一些还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而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
·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技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
·国有单位既没有列入基建计划,也没有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2)更新改造投资。更新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的设施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工程和有关工作(不包括大修和维护工程)。该投资的综合范围为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计划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一些还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而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
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技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
国有单位既没有列入基建计划,也没有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2)更新改造投资。更新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的设施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工程和有关工作(不包括大修和维护工程)。该投资的综合范围为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包括如下。
·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计划进行的更新改造投资单位(项目)和虽未列入本年更新改造计划,但使用上年更新改造计划内结转的投资在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本年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国有企事业单位既没有列入基建计划也没有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质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3)房地产开发投资。这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和附属于其他法人单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的活动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不属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范围。
(4)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没有列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具体包括如下。
·国有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主要涉及以下方面:①使用油田维护费和石油开发基金对油田进行的维护和开发工程;②在煤炭、铁矿、森工等采掘采伐行业用维简费进行的开拓延伸工程;③交通部门用公路养路费对原有公路和桥梁进行的改建工程;④商业部门用简易建筑费建造的仓库工程。
·城镇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所有隶属城市、县城和经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建制的镇领导的集体单位(乡镇企业局管理的除外)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
3.按资金来源分类
根据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同对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
(1)国家预算内资金。这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和更新改造拨款,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资金等。
(2)国内贷款。这是指报告期内企事业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国内借款。它主要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代泊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3)利用外资。这是指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国外资金,主要包括统借统还、自借自还的国外贷款,中外合资项目中的外资,以及对外发行的债券和股票等。国家统借统还的外资是指由我国政府出面同外国政府、团体或金融组织签订贷款协议、并负责偿还本息的国外贷款。
(4)自筹资金。这是指建设单位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
(5)其他资金来源。这是指报告期内收到的除以上各种拨款、固定资产投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建设项目归哪个行业按其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来确定。基本建设按建设项目划分国民经济行业,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及城镇集体投资根据整个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行业来划分。
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个建设项目或一个企业、事业单位而言,它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对于那些联合企业(总厂)所属的分厂属于不同行业的,通常都是按分厂划分行业。
4.按构成分类
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按照工作内容和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其他费用3个部分。
(1)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它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工程主要有:各种房屋建造工程,各种用途设备基础和各种工业窑炉的砌筑工程;为施工而进行的各种准备工作和临时工程及完工后的清理工作等;铁路、道路的铺设,矿井的开凿及石油管道的架设等;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设备进行的试运工作。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它是指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固定资产的标准按财务部门的规定执行。新建单位、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和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都需要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3)其他费用。它是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以外的各种应摊入固定资产的费用。
5.按建设性质分类
建设项目的性质通常可以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五项。对于基本建设性质的划分则有所不同,是按建设项目来划分建设性质的。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及城镇集体投资等则是按整个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情况确定建设性质,房地产开发单位、农村投资、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等投资不划分建设性质。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看建设项目的这5个性质。
(1)新建。一般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单位。有的单位原有的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的也算新建。
(2)扩建。一般是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在厂内或其他地点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或病床用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也作为扩建。
(3)改建。一般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有些企业为充分发挥现有的生产能力,进行填平补齐而增建不增加本单位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车间等行为也属于改建的范畴。
(4)迁建。一般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一般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小贴士
2011年我国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出现了稳健的增长态势,和2010年相比,增幅呈现出平稳回落。截至11月,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同比增长24.5%,较上年同期增幅降低了0.4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总额达到269452.12亿元,较上年同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75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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